日前,山东省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有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抽查范围为淄博、烟台、泰安 、临沂、滨州、东营、威海、日照、莱芜等市肥料生产企业,并明确凡产品涉及重金属超标的生产企业须立即停产整改。
事实上,去年以来,在化工园区规范、环保严查、去产能等方面,山东大动作频频,大大推进了行业的快速升级。去年,全省合成氨产量比上一年减少106.6万吨、尿素减少183.4万吨。
与此同时,氮肥企业实现利润53.87亿元,同比增长185.6%,盈利主要来自于非化肥产品。金正大、史丹利、华鲁恒升、鲁西集团…….一大批山东骨干肥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山东开展2018年有机肥质量抽查
产品涉及重金属超标的须立即停产整改
2018年有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内容针对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的实施及山东全省肥料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现状,本次抽查产品品种为有机肥料,重点检测有机肥料有效成份含量及重金属的限量指标;查处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未经登记产品等违法行为。
全省计划抽查有机肥料产品120个,抽查对象为已取得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机肥料产品生产企业,本次抽查合格检验报告可作为肥料登记资料使用。
按照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12)进行检验和判定,检验项目为:氮磷钾总养分、有机质、酸碱度、水分、重金属限量指标(汞、砷、铅、铬、镉)。每组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
省农业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监督抽查结果。对监督抽查的不合格产品由农业厅予以通报。所涉生产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组织整改,凡产品涉及重金属超标的生产企业须立即停产整改,并接受农业部门组织的考核验收。